|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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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09 09:50 文章来源:综合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祝贺您在2006年里取得的骄人成绩!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您的纳税义务,我们长寿区地税局温馨提醒您?押
如果您在2006年度里取得的各项所得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请您主动在2007年3月31日前完成自行纳税申报事宜。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如果您选择上门申报方式,请您在当地地方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
如果您选择邮寄申报方式,请寄″长寿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地址:长寿区凤城街道创业街1号,邮编:401220。
如果您的自行纳税申报涉及退补税,建议您选择上门申报方式。
如果您需要对税收政策作进一步了解,可拔打税政一科电话40408354或到当地税务所进行咨询。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猪年大发!
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