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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业重组开始大步快走
2007-05-15 09:53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5月9日宝钢集团发布消息说,宝钢与河北邯郸钢铁集团当日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分别出资50%建设“邯钢新区”年产460万吨钢的精品板材生产线。这是继宝钢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完成国内首例跨地域钢厂重组项目之后,中国钢厂跨区域合作的“又一个引人注目的动作”。

  对于宝钢这样的企业来说,中国政府正在进行的对钢铁业的调整,是一个利好消
息。

  最近,中国政府在钢铁业的淘汰落后、跨地域重组和钢材出口“三大难题”上推
出“强力”调整措施。作为高耗能产业兼制造业的“粮源产业”,钢铁业转变增长方
式具有“风向标”的意义。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此次国家对钢铁业调整的政策安排
已明显从“小步而行”转向“大步快走”,下定决心使调整产生明显实效。

  跨地域重组:“12天内两大步”

  产业分散是引发中国钢铁业诸多不稳定波动的根源。提升产业集中度已是业内多
年共识。但在“年年喊集中”的舆论中,产业集中度却不升反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负责人多次表示,跨地域产业重组进展缓慢,关键是体制障碍难除。

  但是近期这一长期缓慢的“进程”正在加速。宝钢重组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和邯钢
新区项目正是产业重组的标志性事件。

  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表示,跨地域钢企重组“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和国家各相关
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推动,难以像现在进行得这样快,这样顺”。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
荣融也表示,国家“全力支持像宝钢这样的优势企业跨地区进行产业整合和企业重组
”。新疆等地方政府的态度也十分明朗:引入优势企业“有利于地方优势资源的转换
和新型工业化的进程”。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相关人士透露,相关方面正在酝酿和讨论钢铁业跨地域联合重
组的总体战略和政策方案,争取在税收分配、相关利益协调等体制难点上取得突破。

  在近期国务院召开的关停和淘汰钢铁业落后产能会议上也传出明确信息,国家支
持大型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加快推进鞍
本钢铁集团实质性重组;以首钢搬迁为契机,促进华北地区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在宝
钢与新疆八钢联合的基础上,促进宝钢与包钢的联合,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
型钢铁集团创造条件。

  出口政策调整:半个月内连设“两道门”

  市场对钢材出口政策调整“小步而行”的预期也在被打破。在4月15日起实施
大部分钢材品种出口退税“归零”政策之后仅仅过了半个月,国家决定对部分钢材出
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此间业内著名分析人士贾良群说,这不仅“异常明确地表明了国家不鼓励普通钢
材过量出口的态度,而且大大压缩了市场预期反向操作的空间”。

  去年国家分步调低部分钢材品种出口退税率的前后,市场明显出现了“反向操作
”的状况,也就是预期国家会逐步收紧出口政策,大量企业“反向”集中突击式出口
,以期尽可能多地获利。据海关总署人士透露,去年底之前短短4天内,仅天津保税
物流园区一地就集中申报出口了6万多吨钢材。今年前两个月中国出口钢材同比增长
1.4倍。市场预期的“加速效应”起了很大作用。

  此次国家加快“政策到位”,在一定程度上会挤压市场“反向操作”的空间,加
大政策“正效应”的传递力度,有效抑制出口的过量增长。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导向
是确保钢铁业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目前中国钢铁业总量已经供大于求,新增的钢铁
产量大多要靠出口消化。

  “相当一部分企业技术和环保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出口获利不多,却把
污染留了下来”。不少钢铁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建立在资源环境、劳动工资、社
会保障等必要开支没有完全计入成本的基础之上,代价很大,难以持续。

  淘汰落后:与节能减排挂钩

  淘汰落后产能也是一个“伴随中国钢铁业成长的难题”。在过去多次的“总量控
制”中,往往是限制了优势产能的扩张,留出了低端产能的空间。

  此次,国家在全面推动全局性节能减排工作的背景下,下决心在钢铁业落后产能
的关停和淘汰上“攻关”。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首批10个主要钢铁生产省市和自治区
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公布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跟踪淘汰的进展情况
,调动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监督。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次是下狠心了”。

  据相关资料显示,中国钢铁工业总能耗约占全国的15%,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
国的6.6%,耗水量占工业总量的14%,是耗能、耗水和排污的大户。目前,不
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炼铁能力约1亿吨,落后炼钢能力约5500万吨,这些设备容
量小、效率低、污染重,单位能耗通常要比大型设备高10%至15%,物耗高7%
至10%,水耗高1倍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高3倍以上。

  据国家相关安排,现有的落后炼铁炼钢能力到2010年之前要全部淘汰,其中
今年年内就要淘汰3000万吨炼铁能力和3500万吨炼钢能力。所有列入淘汰范
围的设备,都不得转让、变卖后异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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